2019年6月2日:主日受浸聚會摘要

2016年的冬天,我因病入院,經診斷後證實患上血癌,在這時候,我的姨娚女邀請了在教會認識的姊妹一同前來探望,並向我傳了福音和為我禱告,這是我第一次聽到耶穌的名字。其後出院回家,那位姊妹再來探訪,傾談中也提到信仰,於是姊妹邀請我跟隨她作一個決志禱告,而我沒有猶豫,馬上答應,願意相信接受耶穌成為我個人的救主!信主後不久,我來了葵芳家聚會,在青年慕道班,我認識了這位獨一的真神,祂為我預備救恩,就是差祂的愛子耶穌基督為我釘十字架,祂死而復活,不單使我這個罪人得著赦免,也賜我有永生!

在這二年多的時間,雖然我要接受不同的手術和漫長的治療,但我深深經歷到主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本來會有的副作用和不適,例如發燒和嘔吐等,主不單加我力量去經過,身體的恢復也比預期中理想;並且,主聽我禱告,祂醫治我,讓我繼續享有天倫之樂,以及得到家人的愛護和關懷。還有,每次來聚會,我都很珍惜,因為這是神的恩典!故此,我要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在親友面前,作公開的見證,也盼望我的家人都能蒙恩得救!感謝讚美主!

□ 陳黃東鳳姊妹

我自幼跟隨婆婆與媽媽去聚會,對基督教雖然有些印象,但不太清楚救恩的意義,後來升上中學後便沒有去聚會,即使在中四那年到了另一地方聚會,也是斷斷續續,在當中也沒有得著什麼。直至升上大學一年級時,我和媽媽來到葵芳基督徒聚會所,參加了青年慕道班,讓我認識到自己是一個罪人,清楚明白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衪的救恩是真實的,因此,在2016年1月10日,我決定相信接受主耶穌成為我個人的救主!並且立志認真地追求,不再浪費光陰!

回想從前的我,是一個被家人指責時會容易反駁、爭辯的人,但信主後,我開始珍惜和看重與家人的關係,去嘗試學習忍耐、反省,以減少爭執和磨擦。還有,當我面對困難或不如意的時候,我願意學習順服,靠著神去越過這些難關。

我現在是一個修讀護士學位課程的學生,正在某病房實習當中,而將來實習期滿後,自己是不太想在這病房繼續工作的,朋友曾建議我用謊言使我可轉到其他地方。但我信了主,裡面有聖靈的引導和提醒,我拒絕說謊,也深信神會有最好的安排,祂能掌管我的前途。感謝主讓我受浸歸入祂的名下,我願一生作神所喜悅的人!願榮耀歸給神!

□ 何翠瑩姊妹

總結:
經文:「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10:13-14)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林前15:3-4)


感謝主,今天我們有機會參加兩位姊妹的受浸聚會。可以見到在坐中都有受到他們兩位邀請來到我們中間一起參加這次受浸聚會的親朋戚友。但不知道大家以前曾否參與其它人受浸的聚會,又或者他們之前有沒有跟大家分享過甚麼是受浸聚會。有些人可能會以為受浸是入教儀式,又或者可能以為好像畢業典禮一樣,是一個階段的完結。不過事實上,並非如此。

我想時常有人邀請我們參加不同類型的聚會。我們可以將不同的聚會分成不同的分類。其中一種分法是將聚會分成兩類:第一類是喜事,例如嬰兒出生,或者生日,學生讀書畢業、結婚、又或者是其它的喜慶事(得獎、升職)。小朋友生日,有父母為他安排生日會,有了年紀的,兒女可能為他慶祝大壽。這些都是喜事。另一類當然就是喪事。這兩位姊妹邀請大家時,大家認為是喜事還是喪事呢?其實,受浸聚會既是喜事,也是喪事。

加拉太書2:20

今天兩位姊妹邀請大家一同見證他們已經死了,亦見證她們活過來了。死的是他們從前的舊人,經文中提到他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所以死了。經文亦提到另一方面,就是今天活着的,不再是她們,而是基督在她們裏面活着。這是幾時發生的呢? 就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時候。信主耶穌的時候。

兩位姊妹信主的經歷都不一樣,事實上在座中的基督徒都可以跟大家分享他們信主的經歷都不一樣。翠瑩姊妹提到她從小對基督信仰有一點認識,但大了一點之後,在教會中才真正認識主耶穌的救恩。而東鳳姊妹在簡介中更表示從前未聽過耶穌,幾年前,才第一次聽到關於耶穌而信主。雖然他們信主的經歷不同,但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分享中,留意到有一點是一樣的,就是因為有人將耶穌介紹給他們認識,不單認識耶穌的名字,更讓他們認識耶穌是誰,耶穌作了甚麼事,耶穌和我們有甚麼關係。

羅馬書10:13-14
這裏說到一個次序。經文中用了一個倒序的方式來表達。如果我們順着時序的話,就是有傳道的人將道說給人聽。聽到的人信了,就求告神。按着神的應許,這人就得救了。兩位姊妹都見證了她們因着聽到別人將道(耶穌)傳給他們聽,她們聽了,也信,於是禱告神願意接受主耶穌作她們的救主,她們的主,於是她們得着了神的應許,她們得救了。

我記得當我還年少的時候,當時我一家人都未信主,亦未詳細聽過關於耶穌的事,每當有人向我父親長篇大論的時候,他就會說別人在「講耶穌」。他以為「講耶穌」等於說一大篇對他無關重要的事,所以雖然別人跟我父親說話,但其實我父親已經閉了耳朵,沒有真正聽進別人的說話。各位朋友,大家以前有沒有聽過關於耶穌的事呢?你們是否像我父親當年一樣關閉了耳朵呢?但我們看到兩位姊妹當有人將耶穌介紹給她們,她們不單沒有閉上耳朵,反而仔細地聽,並且因此改變了她們的一生。她們今天有改變,跟信主耶穌之前有分別,所以願意邀請大家今天到來,與大家分享她們的喜悅。感謝主,我父親後來亦同樣打開了耳朵,在一次的佈道會中決志信主。後來,亦受浸歸入主的名下。

他們聽到的福音,今天因着時間的關係,只能提到一個重點,大家如果想多了解的話,歡迎往後來到我們中間,一起認識。

哥林多前書15:3-4
第一點我們要先認清我們是罪人。罪人有甚麼特點呢?如果我們說中國人,或者華裔人士,我們可能會說特點是黃皮膚,黑頭髮。那麼罪人的特點是甚麼? 罪人的特點就是會犯罪,有犯罪的能力,有犯罪的傾向。我們可以想一想,我有否曾經貪心,我有否曾經講大話,我有否曾經有不當的思想?我有否想這些事不該做,但卻做了?我在這裏說一個虛構的故事,不過很可能大家都見過或經歷過差不多的事情。有一位媽媽進入厨房,拿一些東西回到客廳,見到在枱上的糖果不見了,就問大兒子:「枱上的糖果呢?」兒子指着在嬰兒床上的妹妹回答母親說:「妹妹吃了。」我想絕大部份的母親都不會教孩子說謊,但說謊卻像本能一樣出現在孩子身上,我們就知道這就是罪人的特點。

感謝主,雖然如此,我們還是有盼望的。剛才我們唱的詩歌,提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命,巳經還清了我們的罪債,因着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今天我們相信接受就可以得着。

兩位姊妹邀請大家來,一起見證她們因着相信接受,她們已經得着了救恩,願意大家和她們一樣,有傳福音的跟你們講關於耶穌基督怎樣為我們死,為我們復活的時候,盼望大家亦會跟兩位姊妹有一樣的回應。下一次受浸聚會的時候,或者你就是來受浸,作見證的那一位。

□ 張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