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吳錦明〈在靈裡跟從主〉

林後五14-17「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作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約壹二27-28「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今年我們一同學習的主題是「耶穌說:來跟從我」,或許我們會羨慕昔日的門徒,可以親眼看見主、聽祂的聲音、擁擠祂的肉身。但主死而復活後卻親口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參約二十24-29) 為甚麼沒有見過主在肉身顯現的更有福?因為主所要的跟從,不是外面肉身的跟從,乃是在靈裡面跟從主。

不憑著肉體認基督

當日主呼召門徒去跟從祂,門徒也確實與主常在一起,又聽主命令去行,但這些跟從都是外面的。路加福音記載了兩次門徒中間議論誰為大(路九46;廿二24)。第一次是主帶著彼得、約翰、雅各上山去禱告並顯榮耀不久之後,可以想到那三位上過山的門徒跟另外九位沒有上山的一定有不少對話,到一個地步,主領了一個小孩子來站在自己旁邊,對門徒說要為主的名接待這小孩子,教導他們要謙卑。那時門徒已跟從主兩年多,主曾經差派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又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但是他們裡面的生命其實還未真正變化。

路加第二次記載的是在主耶穌被買的那一夜,主剛設立了餅杯不久,門徒雖然聽見了主將要被人捉拿,但是他們當時所記掛的並不是主,竟然依舊爭論誰可算為大。讀到這裡時,我們都不禁搖頭嘆息,對門徒極之失望,然而主卻仍耐心的教導他們不可這樣,並說在門徒中間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這時門徒已跟從主三年多,但他們裡面的生命好像依然故我,沒有改變。

主在約翰福音十六章說到祂離去(指復活升天)是與門徒有益的,主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來,主若去,就差祂來。然後主說得更明白,「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十六12-14) 如今我們明白了,當日門徒跟從過在肉身的主耶穌,但十字架的救恩那時還未成就,門徒跟從主的三年多裡,因主尚未死而復活並升天,所以他們還未重生,因為還沒有賜下聖靈。難怪主雖然多次多方教導他們,他們的生命還是依然故我。因此所有信徒要真正的跟從主,其實沒有分別,因為每一個信徒都要學習在靈裡跟從主。保羅也是這樣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肉體認人了。雖然憑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林後五16)

「得永生」和「得賞賜」的分別

或許有弟兄姊妹會這樣問:「我們既因信主耶穌的十字架救恩而重生得救了,為甚麼今天還要在靈裡跟從主?」這可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在教會歷史裡,因為不明白聖經,對於得救的問題許多人有不同的看法,當中衝突最尖銳的一件事,就是人得救到底是「神的預定」,還是「人的揀選」。聖經有許多地方明明白白說救恩全然是神的工作,人沒法幫神的忙叫自己得救。但許多聖經又清清楚楚說到人要負自己的責任,揀選跟從神,才可以與所蒙召的恩相稱。約四百年前,教會歷史上有所謂「加爾文主義」和「亞米念主義」之爭,至今仍各有支持者。其實這是源於對得救的誤解。

把上面看似矛盾的真理為我們詳細解開的是郭懷德弟兄.(Robert Govett, 1813 – 1901),他畢業於牛津大學,1836年起在英國國家教會當牧師,後來他覺得當時為嬰兒施洗的做法不符合聖經,因而勤讀新約,發現了受浸的真理後,便順服主的命令受浸了,且於1844年離開了國家教會的牧職,不再接受每年三百英鎊的經濟供給。隨後弟兄在諾域治(Norwich)地區一處非宗派教會繼續服事神。他原來服事的信眾有許多人很愛戴他,所以都隨他到了諾域治一同聚會,據稱他為三百多位前聖公會會友在那裡施浸,蒙神祝福,人數不斷增長,十年後用了三千英鎊建造一座新的教堂(Surrey Chapel),郭懷德為這此奉獻了二千伍百英鎊之多。弟兄一直在這裡服事了四十七年,直至1901年被主接去。後來接續服事的是他的學生潘湯弟兄(D. M. Panton),在屬靈生命上給倪柝聲弟兄很大幫助的和受恩姊妹(M. E. Barber)第二次前往中國服事,就是從這裡差派出去的。

羅馬書八章29至30節說:「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說到得救是神預定的,神自己會作成。但保羅在同一卷書十三章12至14節又說:「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這裡明明說到信徒自己要負上最大責任,一切的行為都是取決於信徒的揀選。

以弗所書一章4至5節說:「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保羅在同一卷書四章又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弗四1,22,23) 信徒自己要負責任去揀選,使自己與所蒙召的恩相稱。

郭懷德弟兄在救恩上給我們最重要的教導,是令信徒分清楚「得永生」和「得賞賜」這兩件事。我們因信主耶穌十字架的救恩,就已經得著永生了,是神所預定所揀選,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乃是神白白的恩典。這就是前面提到有關「神的預定」所指的範圍。

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但信徒得永生後,在世上的行事為人,主將來要審問,「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四17-18)主耶穌自己說過:「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十五6)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0至15節所說的:「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主對推雅推喇教會這樣說:「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二23)上面這些聖經都是對教會、對已有永生的信徒講的。

信徒今天的行事為人有否跟從主,就決定了他在千年國度裡到底是得賞賜,還是要受虧損。受虧損的人雖然得救,卻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這樣就完滿答覆了前面提到「人的揀選」的支持者所看重的那些經文。

按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有些人覺得要這樣的話,跟從主或許會很有壓力,寧可不認識這件事,繼續走自己的路,過自己的主活。但這樣也是於事無補,因為我們無論是否認識這件事,那日都要一同到主的審判台前交帳。我們應多學習主的要求,更珍惜主快將回來剩下不多的日子,緊緊的跟從主。

我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就是聖靈),常存在我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我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今天主耶穌要我們跟從祂,就是要我們順從聖靈的感動,學習每天生活在主裡面。這樣,等到主顯現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歡歡喜喜的迎接祂回來,豐豐富富的進入祂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