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陳福生〈彼此相愛(三)〉

讀經:羅十二3-18

彼此相愛(約13:34-35)

主耶穌對門徒的最後囑咐:1、要他們彼此相愛,好像主愛他們一樣;2、讓世人因著他們的彼此相愛而認識神。主耶穌親自為門徒洗腳,成為彼此相愛實行的榜樣;我們的主已作了榜樣,我們怎可不照著去做呢?

引以為鑑(弗3:14-19;4:1-3,15-16)

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教會,將基督的身體—教會—啟示給他們知道時,我相信當時的弟兄姊妹是會去實行保羅的教導的。他們必定是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因著充滿了主的愛,教會就被建立起來。

但當我們讀到啟示錄的以弗所教會時,卻發覺他們已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主就要把她的燈臺從原處挪去。從人的眼光來看,以弗所的教會算是不錯的(啟2:2-3, 6),但是神要的是我們的所是,而不是我們的所作;就是外面的工作有多偉大,也不及一顆單純愛主的心。若沒有基督的愛在那些工作裡面,這些都只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

所以彼得提醒我們(彼前4:7-8),在這末後的時代,我們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主的工作不是不重要,但教會更應該是一個充滿了主的愛,彰顯主的愛的團體!所以我們應當要彼此切實相愛,不讓仇敵有機可乘,破壞基督的教會。若我們中間沒有彼此相愛,主可能就要把我們的燈臺從原處挪去。弟兄姊妹,若主的愛不在我們中間,那麽我們的聚集,是為了什麽呢?還有甚麼意義呢?我們見証些甚麼呢?

彼此勉勵(羅12:3-18)

這次我們試從羅馬書中的勸勉來學習彼此相愛:

一、彼此聯絡作肢體(羅12:3-5)(林前12:20-26)
我們都是基督的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不應分大小你我,並且各有功用,誰都不能缺少。我們應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我們總要肢體彼此相顧,不應重這個、輕那個,免得分門別類。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著益處。我們是互相聯絡作肢體,彼此配搭事奉主。

二、彼此用愛心服事(羅12:6-8)
我們按各人所得的恩賜,彼此配搭服事主。就是你覺得自己只得一千兩的恩賜,也應在神家盡你的功用。我們不要自卑,或羨慕別人的恩賜,我們只要用愛心彼此服事。若我們的服事沒有愛,我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也就算不得甚麼,並且與我們無益。

三、彼此親熱和推讓(羅12:9-10)
我們愛人不要虛假,要彼此親熱,即是要珍惜肢體,好像摯愛親人;並且尊重及看重每一個肢體。我們應與弟兄姊妹常常招呼相交,彼此問安記念。無論你熟識或不熟識的肢體,我們也應珍惜與他們交通。

四、彼此勸慰與建立(帖前5:10-11)(羅12:11-15)
我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我們不要不冷不熱,要殷勤不懶惰;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若然我們能彼此相愛、彼此扶持、彼此安慰,就能在指望中可以喜樂;在患難中可以忍耐。並且我們要恆切的為肢體禱告,以及照顧及幫補有需要、有缺乏的肢體。

五、彼此同心及接納(羅12:16;15:5-7)
我們不要自負,也不要將自己高大的志氣放在他人身上,倒要尊重、領會及遷就別人的景況,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完全明白神一切的旨意。我們應該要彼此同心,將心思站在別人那邊,想想他人的動機,並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來想別人。我們要同心合意,為神的事同心,為要神得榮耀而同心。並要彼此接納,不要只滿足於與自己熟識的肢體的相交,也要接納其他的肢體到你熟人的圈子中;如同基督接納我們一樣,為要使榮耀歸與神。

六、彼此和睦並寬容(羅12:17-18)(西3:12-14)(弗4:2-3)
眾人以為是美事的,要多些思考,為這些事多些去著想,看看能否實行。我們也要盡力與眾人和睦,改善自己對人的態度;饒恕曾經得罪你的人,正如主饒恕我們一樣;修補一些有嫌隙的關係,在愛中主動恢復交通。凡事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

主心為心(腓2:1-8)
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勸勉,愛心有甚麼安慰,聖靈有甚麼交通,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