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6日:文華森〈與神同行的精彩人生〉

讀經:可五1-21

馬可福音第五章記載的故事很簡單,卻道出了如何與神同行並活出精彩人生的真理。

「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可五3-4)

馬可福音第五章所記載的那人是一個被鬼附的人,就如以弗所書二章2-3節所說,乃是「……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一個人若沒有神,不論學問高低或身份貴賤,就是在魔鬼的掌控下,有着一個痛苦的人生。這樣的人在肉身上有着數不盡的痛苦,如毒癮、煙癮、色情、仇恨、沉溺網絡,以致沉迷聽音樂或追看劇集、瘦身、暴食等等。這些林林總總的事物以不同的形式叫我們的時間、生命、青春被佔有,不能來到神的面前。「……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可五4)

當一個人被魔鬼所轄制,就是法律、道德,教育都不能管制他。舉一個實際例子來說,有人因吸煙而致喉嚨生癌,要割掉病變的部份,並開一個呼吸用的造口,但他擺脫不了煙癮,手術後還是要用那個造口來吸煙。人在罪中真是非常可憐,就是基督徒,若稍一不慎,也會落入這樣的老我之中去。我們是否也受到或曾經受到什麼事物所轄制?這些事物又是否讓我們不能與神同行?

另方面,沒有神的人還存在着人際關係上的痛苦。墳塋裏只有死人、黑暗、寂寞和死亡,而沒有活人。雖然我們生活在人群之中,但同樣也是寂寞,因為罪叫我們與其他人隔離。就在我所居住的小區,前陣子發生了一件亞洲人作的風化事件,自此之後鄰居與我打招呼都有所顧忌。此外,常聞有婦人在每日購買餸菜時,私底下留些許作為私己錢傍身,為的是以防萬一。由此可見就算本該親密非常的夫妻關係也難有真正的信任。當一個人沒有神的恩典和救贖,實在過着的是痛苦的人生。

再一方面,那格拉森人赤身露體,是羞恥的。去年五月,我去了雲南的寶山宣教,那是一個毒品與酒精氾濫的地區。我們探訪了一所福音戒毒所,當中有一位先生本是緝毒的公安員,卻竟然淪落為癮君子,甚至多次出入強戒所也徒勞無功,無法擺脫毒癮,親朋戚友都疏遠他,他的內心實際上充滿了罪疚感。所以當一個人處在痛苦的人生之中的時候,最重要的實在是要有主耶穌。

「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可五6-7)

上面說的話是出於那在格拉森人裏面的污鬼,它們知道主耶穌要拯救這個痛苦的人,也認識主的地位是崇高的。「群」的意思就是一團若六千人的羅馬軍兵,但主耶穌的能力勝過污鬼。未信主的人是如此的痛苦,但主耶穌一聲令下,「群」就離開了。

馬可福音第五章道出了一個真理,就是一個從破敗的生命變成依靠全能的神、有精彩人生的人,能夠與神同行的人。那個格拉森人從前是被污鬼充滿,後來是被神的愛充滿;從前是精神錯亂的,後來是神智清醒、靈魂復甦;從前住在墳塋、遠離人群,後來有家可歸,且懷着博愛,走遍了底加波利十座城;從前胡言亂語,後來廣傳福音。這些都是非常強烈的對比。

我們有否用我們的一生和崗位來事奉神呢?有否看見許多人都活在痛苦之中呢?有否想過向其他人宣講福音,見證主呢?我們可能藉詞自己要再學習好一點才可以傳福音,但這藉口只是魔鬼的詭計,叫我們只作「便裝」的基督徒。但是,我們是否還有機會向其他人傳講福音?或者其他人是否有機會聽福音?這都是未知之數。我們又有否想過主耶穌曾經捨棄了天上的榮耀,來到地上,為的是救贖我們,而且被釘在十字架上犧牲呢?我們今天得着了救恩,卻有否扣留恩典,沒有向人傳揚呢?不論我們身處的環境如何,都要靠着神的話和恩典見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