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趙永欣〈一個得主喜悅的人 — 摩西〉

一、一個要得主喜悅的人-摩西

論到一個得主喜悅的人,在舊約中摩西就是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和榜樣。摩西可以說集多種身份於一身,包括先知(申卅四10)、律法的頒佈者(約一17)、代求者、牧人…。他雖因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尊神為聖,以致神不許他進入迦南(參申卅二51-52),但他卻沒灰心喪志,仍忠心把以色列人帶到神所應許的地方,到了摩押的平原,他自知自己不能進去,便求神設立領袖帶領神的百姓,結果神揀選了約書亞;不單如此,他還提醒他們,緊記要遵行神的話。因此,神對他的評價是一個在神的家中誠然盡忠的僕人(來三5),他所作的,是為著神的旨意得成就,並且神的心能得滿足。他實在是一個得主喜悅的人。

摩西的一生可分作三個時期,每一個時期都是四十年。第一個時期是在埃及;第二個時期是在米甸曠野;第三個時期是蒙神揀選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進迦南。但他早在青年時期已有要得主的喜悅的心志。

二、他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來十一24)

為甚麼他稱為法老女兒之子﹖根據使徒行傳第七章記載,及至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日期將到,以色列民在埃及興盛眾多,直到有不曉得約瑟的新王興起,他用詭計苦待神的百姓,甚至叫他們丟棄嬰孩,使嬰孩不能存活(參徒七17-19)。摩西就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生,他生下來,俊美非凡,他父母因著信,把在他父親家裏撫養了三個月,他被丟棄的時候,法老的女兒拾了去,養為自己的兒子(參徒七19-20),因此,他成為法老女兒之子。

在神奇妙的帶領下,讓摩西的母親能乳養他,相信直到他斷奶的日子(出二8-10)。聖經沒有提及他在成長期中,他的母親有否繼續看望他。但相信他是從他的父親暗蘭和母親約基別的口中,認識他祖宗的神及有關神的的事;在這險惡日子,暗蘭和約基別仍教導他們的三個兒女認識神,最終一個為女先知,一個為大祭司,一個為領袖,這實在成為今天我們作為基督徒父母的提醒,要注意對下一代屬靈的栽培。摩西因著父母對他屬靈的幫助,他雖然在法老女兒的宮中長大,接受最完善的教育,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說話行事都有才能。但他卻不以此為寶貴,反之,他寶貴祂屬神子民的身份,因此,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願他的見證和心志能成為我們今天的提醒和激勵。

三、他寧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來十一25)

因著信,摩西立志要得主的喜悅,這使他有與人不同的價值觀,他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就是那些隨從肉體放縱的生活,反之,他寧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他所看重的是神的百姓。他將到四十歲,心中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到了那裏,見他們一個人受冤屈就護庇他,為那受欺壓的人報仇,打死了那埃及人。他以為弟兄必明白神是藉他的手搭救他們,他們卻不明白(參徒七23-25)。他憑著血氣行事,以致失敗,結果要逃到米甸的曠野去,但他對神百姓的關愛,卻提醒我們這些在基督身體裏作肢體的,要更好學習相顧和相愛的功課。

四、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來十一26)

當時的埃及是極其富庶,以摩西的身份,財富本是垂手可得,可是他卻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因此認定為基督受的凌辱更寶貴。「想望」指望斷於某種事物,他想望神的應許,過於眼前的財富,甘願為基督受凌辱。這是屬天的眼光,新約保羅也有這樣眼光並追求,他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願主藉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也有這屬天的眼光。

五、他有強烈蒙恩的感覺

從摩西身上我們看到他要得神喜悅的心,為甚麼他有這樣的心志﹖一面是因著他信靠神,但另一面,我們相信是因為他有強烈蒙恩的感覺,這激勵著他。我們相信他的母親在他小時候,定會提到他名字的由來,摩西名字意思,就是「從水裏拉出來」。深信她會告知他本有生命的危險,但神是如何的管理、保守、拯救他。讓摩西認識到自己是何等的蒙恩,如同保羅認識自己「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一15-16)」;當人認識自己是如此的蒙恩,便產生了愛的回應「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相信摩西也同樣向神有愛的回應,使他立志要得神的喜悅。願主的愛再一次更深的摸著我們,使我們向祂有更強烈愛的回應。

總結:願從摩西年青的日子,他要得主喜悅的志向與見證,成為我們的激勵與榜樣好使我們在末後的日子,成為一個得主喜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