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鄧栢欽〈再思十架七言〉

我們走神的路,免不了有想到自己有否力量繼續前行的時候,但是希伯來書十二章三節說:「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當我們思想主如何忍受罪人的頂撞,就想起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七句話。這七句話對我們而言並不陌生,但我們要再加思索,以繼續行走前面的道路,得主的喜悅。

一、饒恕之言(路23:33-34)

主耶穌上十字架以先已經受了許多苦,不單長時間受審訊、被人誣告,更是被兵丁鞭打、奚落,又被同釘的犯人嘲笑,但是主卻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他們」是指着誰說的呢?一方面,我們想到「他們」是說打主、鞭主的羅馬兵丁。他們如此對待主,但主卻求父赦免他們,可見主的內心沒有報復、審判的意思。一般人面對這樣的遭遇必然有報復的心理,但主卻沒有。另一方面,「他們」也包括祭司長、法利賽人和呼喊釘祂十字架的猶太人。這些人如此對待主,主的心裏卻不懷半點恨。第三方面,「他們」也包括你我在其中。或許有人會說,我不在現場,所以這些事與我無關,但實際上每個罪人都曾經無理地對待主。我未信主以前也曾無故地恨惡在我家對面常常傳福音的教會,還用丫叉彈石子打那傳道人的腳。主耶穌釘十字架、流出寶血就是為了「他們」,但那時候卻無人知道,無人接受這份恩情。我們要思念主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說話,想到主的愛情、恩典、憐憫之深厚。

二、應許之言(路23:39-43)

馬太、馬可福音記載了兩個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譏誚主耶穌的事,但路加福音更記載了其中一個強盜在譏誚主以後產生了改變。我自己細想,覺得他的改變可能是因為聽了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第一句話。那強盜可能想,有誰能夠在承受酷刑的時候,在非常殘忍的刑具上,還能有這樣的反應呢?一般人可能會在十字架上多有申冤、咒駡,但主耶穌卻反而求父赦免逼害祂的人。我推算這個強盜可能以前也曾聽說過主耶穌的事跡,或是他也知道彼拉多在審訊中三次表明查不出主耶穌有甚麼罪來,所以他就責備另外一個強盜,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路23:40)這個強盜覺得自己接受神的審判是應該的,是該死的。這是很大的改變,因為許多犯人雖然犯了罪,卻多半會堅持自己是無辜的,這個強盜卻接受神的審判,承認自己的罪,願意悔改,並不推諉自己先時所犯的過錯。我測想,這個強盜可能曾經聽過主的道,所以知道也相信祂將來會得國,於是就求主在得國之時記念他。他沒有求其他人的記念,因為也沒有人會紀念一名死囚,但現在他壯膽求主的記念,因為絕望之人所能找到的一絲希望就在於主耶穌。主立即反應,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我們不知道樂園的面貌,但能肯定的是,與主同在實在是好得無比。

三、親情之言(約19:25-27)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約19:25-27)

根據教會初期歷史記載,約翰確實把馬利亞接到家裏去,照顧他終老。主把肉身的母親交託給約翰,他就照着主的吩咐去照顧她。主曾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但我們不要誤會主是沒有親情的,反之,祂滿有親情和憐愛。只是當親情叫我們不愛主、不事奉主的話,就要受對付。但主並非無親情,乃是欣賞、寶貴祂肉身的母親。主快要離開世界,再無機會盡兒子的責任,所以就把馬利亞託付給約翰。約翰是最後離世的門徒,有足夠長的日子可以照顧馬利亞,所以主的安排很全面,也充滿了愛。

四、被棄之言(可15:24-25;太27:45-46)

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總共有六小時之久,乃是從早上九時到下午三時。這段時間裏,主耶穌很痛苦,祂頭上的荊蕀冠冕刺出了血,遍體鱗傷,手腳被釘在十字架上,以致每每要拉扯、上引四肢被釘的身軀,才可艱難地呼吸一口氣。而在正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午正到申

初),遍地都黑暗了。中午是太陽最猛烈的時候,但在正午十二時,主承擔了世人的罪,所有人的罪都歸在主身上,於是宇宙應有的情景都改變,沒有發光的,遍地都黑暗了,非常可怕。此時,主向父禱告:「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太27:46)人們以為祂呼喊以利亞,其實「以利」是對神的呼喊。「拉馬撒」是為甚麼的意思,這個為甚麼並非埋怨神,而是呼喊出主心中的感覺。當時,主心裏的痛苦比之祂在客西馬尼園汗如血滴地禱告,接受父神的苦杯時,有過之而無不及,是達到了痛苦的巔峰。這一刻,主與父之間的合而為一被硬生生地撕裂。父神曾經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是我懷裏的獨生子,何竟父神會與這個兒子有一刻的分離?我們並不知道父子分離了多久,但我感覺,就是分離一分鐘,主也是不願意的。可惜別無他法,因為父神不能接近有罪之身,聖潔、公義、慈愛的主耶穌成了罪身,所以只能與父分離。我們想到這裏的時候,真是無話可說,因為這分離是因着你我的罪而產生的縫隙。

五、苦楚之言(約19:28-29)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19:28)主耶穌為甚麼渴呢?詩篇二十二篇刻劃了主此時釘十字架的感受:「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詩22:12-15)從大衛的詩中,可見主釘十字架時,口非常乾渴,舌頭貼在牙床,但人們並無半點憐恤,還給祂醋喝,使祂的口更乾。渴了,一方面是肉身之渴,另一方面也是被父神離棄的渴。雖然如此,主當時心裏所想的只是經上的話,因為凡聖經論到祂的話都要得着應驗,所以祂就用最乾涸的舌頭說:「我渴了。」主在無人同情、無人安慰之時,仍然記掛着神的事情。

六、勝利之言(約19:30)

我們對「成了」這句話並背後的意義並不陌生。主耶穌來到地上乃是為人捨命,並且叫我們得生命。當人開始犯罪,人類所有的歷史都是走下坡的。在舊約時代雖然有敬畏神的人,諸如亞伯拉罕、雅各、大衛,但並沒有一個人可以百分之一百滿足神。因此,人就陷入絕境,以色列人行律法,外邦人拜偶像,都無路可到達神的面前。但主耶穌甘願交出自己,放在父神的手裏,並且說「成了」,就成就了一條通向神的道路。人類歷史是失敗的,但是主的「成了」是勝利。

七、信託之言(路22:44-46)

「……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2:45-46)主耶穌成就了神的救贖計劃,祂知道神的離棄很短暫,知道因着救恩已經成就,神就悅納祂,祂有信心可以把靈魂交在父神手中。主曾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10:18)有弟兄說,主若不讓他人奪去祂的性命,就是人們如何打祂、釘祂,祂也能不死,因為主有永恒不死的生命。但是,主把自己的靈魂交在父神手中,就是甘願死亡的意思。主耶穌先前所說的「成了」再加上現在這句話,可見主是得勝的將軍。在整個釘十字架的過程中,主好像備受限制,仇敵不斷地工作,決意要置主於死地,以為這樣就可以得勝於主。但主耶穌是那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死的毒鈎、死的權勢在哪裏呢?主都敗壞了!主的得勝更使殿的幔子從中間裂為兩半,人神之間的阻隔被拆毀,皆因主藉死敗壞了魔鬼和隔閡。

結語

我們要常常思念那忍受罪人頂撞的主耶穌,免得疲倦灰心。「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我們不能忘記這看似熟悉的十架七言,好叫我們能得着力量,行走前路。

(本文未經講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