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趙永欣〈一個傳神律法的器皿 — 摩西 〉

在舊約裏,摩西是得神喜悅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和榜樣。神不單藉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也藉著他向以色人頒布律法,新約更指出律法本是藉摩西傳的(參約一17),這使以色列人能過得主喜悅的生活。

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國民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他們在這裡足有十一個月的時間,就是神曾應許他們能在這裡事奉祂的地方。摩西數次上到山上,神藉他把律法賜下,也啟示了會幕樣式。在這律法時代的開始,神先讓他們回顧神的恩典,神怎樣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並如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祂。神也把祂的心意向他們打開,要歸祂為祭司的國度、聖潔國民。只要他們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約。他們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他們實在沒有考慮清楚,卻十分肯定的回覆,並且不單是一次是這樣(參出廿三3、7),這反映了他們實在不夠認識自己。接著我們看見神要他們認識領受律法是一件嚴肅的事。

嚴肅的頒布律法使之敬畏神

神透過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先要自潔,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因為第三天神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後又提醒他們要謹慎,不可上山去,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被治死。當百姓看見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他們因懼怕,便向摩西說只要他和他們說話,不要神直接向他們說話,因他們懼怕死亡。摩西回應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出埃及約有二百多萬以色列人,這些屬神的子民,神要他們成為祭司的國度、聖潔國民,要先讓他們學會敬畏神,順服神的權柄,遠離惡事。

律法的頒布為百姓定下標準

十誡成為舊約的核心,也成為以色列人生活和事奉的絕對準則。除了「十條誡命」,摩西也從神那裏接受「律例」,就是有關敬拜、獻祭、節期的條例(參利未記);此外,還有「典章」,規範了以色列人生活當中的細節,好能建立和平、和諧和聖潔的社會(參出廿一至廿三章)。神把誡命、律例、典章給他們,他們若聽從神的話,就是根據神的標準,就能過討神喜悅的生活,活出神子民應有的表現,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今天我們身處在末後的日子,我們更需要抓緊神的話作標準,以致能面對及勝過異端、面對道德的衝擊;就是在家庭的教育中也以此持定,使我們的下一代能接續神的見證。如同保羅在艱難的時期,提醒提摩太對於神的話要常常的守著、牢牢的守著(參提後一13-14)。還有,教會更要持守神的話,因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以色列民經歷失敗

當以色列人滿以為可以憑自己遵行律法,結果,當摩西頒布律法後,再按神的吩咐上山留了四十日,他們在山下竟要求亞倫鑄造偶像,最終作了金牛犢。神把山下發生的事告訴摩西,神因此大怒,但摩西為神百姓代求。及後他下山見百姓所作的事,怒碎法版,並施行審判,當時只有利未支派願站在神的一邊。事件結束後,神吩咐摩西另鑿兩塊石版,再上山,祂把誡命再次寫上(參出卅四)。

律法乃是使人知罪

怎樣才能達到神的要求?到了新約,保羅告訴我們甚麼是律法和它的功用。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參羅七12、16);並且,行這些事就必因此活著(參加三12),但面對律法的要求,人卻是無能為力。保羅告訴我們,律法是因人肉體的軟弱而有所不能行(參羅八3),我們雖曾立志為善,立志討神喜悅,然而卻是立志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時常落在痛苦內疚的光景中(參羅七18-25)。這樣,律法的功用是甚麼?聖經告訴我們,乃是使我們知罪(參羅七7),好使我們承認自己的無能。

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裏

保羅也告訴我們,律法乃是我們訓蒙的師傅,是要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裏的,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參加三24)。神在西乃與百姓立約,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並說,這是立約的血,是神按這一切的話與他們立約的憑據(參出廿四8)。神所作的乃是遙指加略山上的基督,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參羅十4)。只有基督才能滿足律法上的要求,才能成功神的旨意。我們因著信與祂聯合(參加二),現在律法就再不能作我們的主了,並且,受浸乃表明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我不再憑肉體而活,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因此,我們只需要時刻隨從聖靈,體貼聖靈而生活,便能在生活中活出神話語的實際。

總結:

感謝神,昔日神藉摩西把律法賜下成為神百姓標準,好使神百姓過討祂喜悅的生活;願我們在末後日子也持守神的話作標準;也願我們在神話上有更深的追求,每天倚靠主隨從聖靈生活事奉,能更得主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