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9日:吳錦明〈神的引導〉

羅8:14-16「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 神的兒女」

我們還未蒙恩得救的時候,提多書3:3是這樣說的:「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是我們信了主以後,便不應如以往一樣,以自己為中心而生活,應當受神的靈引導而行,有人會說這是遵行神的旨意,有人說這是照神的意思行,不照自己的意思。這些說法都合乎聖經,但在實行上卻有很多混淆不清的地方,主若願意,盼望在「神的引導」這件事上跟大家重温,歷代以來聖徒所公認的原則。

尋求神的引導,原應是要知道神的要求而行在其中,但恐怕有許多信徒卻是把尋求神的引導,看作為自己的未來,自己的福氣去所尋求,望神能把他們自己所想所求的達成而已。

許多時候,信徒所要尋求的是升學、婚姻對象、職業、移民、甚至是投資或投機的决定,他們最看重的不過是自己的利益,害怕如果自己所作的决定不是神的意思,就不能得神的祝福。

申 18:13-14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天文學家伽利略原生於意大利佛羅倫斯的顯赫家族,可惜家道中落,1581年他父親把他送進比薩大學研讀醫學,盼望他能當上醫生幫補生計,那時的醫學院會教導學生觀星法,要他們精準地測出一個人出生時的星座位置。為什麽當醫生要懂得占星術,因為如果病人的星座屬於短命型,則當任何藥石都無效,醫生也不必負責任。但伽利略卻因而迷上了觀星,並且對數學和物理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最終開發了現代天文學,發表了震撼當時世界的「地動說」,即地球和其他行星是以太陽為中心運行的。

我們今天都知道,這些星座占卜不過是無稽之談。我們的一生都在神的手裡,神要我們信靠祂自己。

尋求神引導的極端例子

史哈拿(Mrs. Hannah Smith)這位在開西大會上蒙神使用的姊妹,是一位認識神而同時常識豐富的貴格會女士,對神引導的極端例子體會甚深,在她《歷代小組運動和引導的實驗》(Group Movements of the Past and Experiments in Guidance)一書中寫了不少教訓。她說到有一位婦人,每早上醒來就把當天分別為聖給主,「然後問主說她應該起床嗎?」,而且非等到「那聲音」叫她穿衣,她就動也不動。「當她每穿一物,就問主說,是否要穿這個?很多時主叫她穿右鞋不穿左鞋;有時叫他穿一對襪子而不穿鞋子;有時則穿鞋子而不穿襪子;所有衣著的事都是如此。」她書中又說到一個久病的女人,當她的女主人來探望她的時候,無意中在梳妝桌遺下金錢,就覺得「有印象是主要她把錢據為己有,以證明聖經『一切都是你的』這句話是真的」—她果然把錢拿起來,放在枕下,而當女主人回來拿錢的時候,竟佯作沒有拿去,結果被當作小偷趕出去。

有屬靈經歷的人告訴我們,神不會使用這種方式來引導,在凡事上要聽見「那聲音」才行動的,只有兩種情形,一是「那聲音」來自邪靈,要不然就是精神有毛病。

「我們用甚麼方法來知道神的旨意呢?一個基督徒要知道神的旨意,必須注意三件事。如果這三件事能合得起來,就有相當的把握知道甚麼是神的旨意。這三件事是甚麼呢?一、是環境的安排;二、是裏面的感覺,或者說聖靈的引導;三、是聖經的教訓。這裏所說一、二、三,並不是按著重要性的次序排列的,也不是按著步驟的先後排列的,不過表明有三件事而已。這三件事的見證相同,能彀在一條線上合起來的時候,就能斷這是神的旨意。如果這三件事中有件與另外兩件不和諧,那就還需要等候。必須這三件事都合得起來,我們纔可以去作。」(《初信造就》倪柝聲,「尋求神的旨意」)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提後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詩 119:9,11,105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神對我們在地上如何生活、如何行事為人,在聖經裡已經明確地說出來,屬神的人只要好好讀神的話語,許多事情就能夠照神的命令而行,因此我們要將神的話語存在心裡。

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

約一2:27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約 14:26 「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

出於聖靈的感動,是不會違背聖經的,因為聖靈來是要榮耀基督,叫我們明白進入神的話語。這是神的保護,使我們不是律法主義地死守規條,也不是神祕地盲從一些不能跟聖經對照的「感動」。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箴 16:9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神會介入環境來指引人的腳步,我們可以籌算,可心策劃安排,但最終是由神來定奪。主會按祂的旨意為我們開門或關門,祂是那位開了門沒有人能關上,關了門沒有人能打開的主。事情的發展是根據祂的主權,而非我們的意願。彼得甚至說:「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受苦」我們還是應當順從的。

各人要在神面前自己決定

在倪弟兄的信息裡還提起「身體的印證」這件事,意思是可以向教會的弟兄們尋求交通引證。劉志雄弟兄把這個建議稱為在教會中尋求「智者的意見」。因為在教會中真認識神又有學習的肢體,可以客觀地分析我們的情況,給我們作為參考是很有幫助的。但最重要還是要我們自己在神面前作決定。不然就會有在危機演變為教主式的極權統治,就是弟兄姊妹的婚嫁、工作都要被其他人所左右,甚至操控。

另外還有一種危機,就是許多信徒會盲目模仿前面弟兄的做法,如不讀大學、不顧一切撇下家庭去傳道,還勸導人要跟他一樣。曾有姊妹這樣提醒我們,有人從高樓墮下不死,是神特殊的憐憫,其他人切不可照樣而行。

神的引導在各人身上是不同的,就算是孖生兄弟或姊妹,神給他們的引導也是不同的,何況我們各人來自不同家庭背景,在千變萬化的環境中成長,我們只同有一位主、同一位神,但各人要行完神要他們所走的路程。

提醒

「還有一點我們應該知道,前面所說的尋求神的旨意的方法,都是在比較重大的事情上應用的,至於日常生活中的瑣碎小事,那就不需要用這些方法去尋求神的旨意,儘可按著人的常識去定規。我們的神並不抹煞人的常識。凡我們的常識所能管的事,神要我們用我們的常識去決定;只有我們生活人比較重大的事,纔需要用前面所說的方法去尋求神的旨意。

「在尋求神的旨意時,我們不要落到思想空白和意志被動的反常情形裏去。希伯來五章十四節說,『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我們必須練我們的思想意志。我們要把我們的意志放在神一邊而與神的同工。我們放下自己的意思是應該的,但是除去思想意志的機能落在空白和被動的情形裏,那是不可以的。許多人只靠自己的頭腦而不靠神,那是大錯;許多人以為靠神就完全不必用他的頭腦,那也是大錯。路加寫福音書的時候,是經過『詳細考察』和『定意』的。(路一3。)保羅在羅馬十二章二節告訴我們,要『心意更新而變化,』纔能『察驗』甚麼是神的旨意。所以,在尋求神的旨意時,還是應該用思想意志的;當然,這個思想意志應該靠著聖靈的工作『更新而變化』纔對。」(《初信造就》倪柝聲,「尋求神的旨意」)

當孩童幾歲大,常常向父母詢問該不該作這作那,我們會覺得他們乖巧可愛,但若20年後,他己長大成人,仍是照樣向父母詢問該不該作這作那,恐怕我們會認為大概他的智商有問題了。神同樣盼望我們能在主裡長大,有慎思明辨的能力,可以分别好歹,行在神的喜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