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把神拿給我看,就相信了?

問:把神拿給我看,就相信了?

答:神不是物質,祂是創造者。祂是人肉眼不能看見,物質的手不能摸著的。然而,是否眼看不見,手摸不著的就不存在?世界上有很多東西,不是每一樣都因為我們看見了才相信它存在的。例如:

空氣
它對我們是時刻不可或缺的,然而空氣卻不是肉眼所能見的。但是當空氣運動的時候,人是可以感覺到的。我們會說:外面風很大。風在哪裏?因為我們看到樹木在搖動。但我們都知道,風不是在樹上,那是風運動的空氣,而空氣是無處不在的,當空氣運動的時候,人就觀察到了。

電波
空氣中有無線電波(Radio waves),也稱無線電、射頻等,一種電磁波,傳輸著數據。它也不是肉眼所能看見的,但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能感知它的存在,在於有否對應的接收工具。只要有這樣的接收器,在現代生活中你就能夠透過信號,在電視/電腦/手機,接受到訊息、聲音、甚至影像等。

同樣地,神的存在是個客觀的事實,能否感知到祂的存在,就在於你有沒有打開你裏面的接收器。每一個人裏面都有一個器官叫「人的靈」,是專門用來接觸神的「接收器」。因為聖經上說,神是靈,接觸祂,敬拜祂的,必須要用我們的靈(約四24)。當我們裏面的靈,向神敞開,我們就能夠接觸到這位神。所以神不是用肉眼看得到的,也不是用耳朵聽得到的,甚至不是用頭腦想得通的,但是如果用人深處的靈來接觸祂、接受祂,就能認識祂,得著祂。

當你接受神進到你的生命中,也就會有一種奇妙、平安喜樂的感覺進來,這就是神存在的證明。這也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經歷,沒有一個基督徒看見過神,但因為相信祂,接受祂,而得著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生命有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