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一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使徒約翰在約翰壹書告訴我們基督徒三個重要的經歷,就是要看見主,聽見主,摸到主。看見主,就是聖經說到的看見異象,在我們的經歷裏就是得啟示。聽見主,就是聽見豫言,在經歷裏就是受引導。摸到主,就是摸到主的同在,在經歷裏就是蒙恩典。
屬靈經歷的範圍
這些經歷都必須在基督裏,因為基督是光,我們才能有所看見;基督是道,我們才能聽見神的話;基督是愛,我們才能蒙恩惠。雖然這些都是真理,是事實,但對我們來說,仍可能只是客觀的事實,我們必須有主觀的經歷,才能真正接觸到這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有些人會覺得看見主,聽見主,摸到主,這些經歷都很難進入,好像是不可能的:「或許只有少數所謂屬靈的人才有資格經歷罷!」其實不然,要進入這些經歷,我們只要活在靈裏就可以了。主曾對尼哥底母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我們已經蒙拯救,被聖靈重生,是有屬靈的生命了;但如果我們仍是只活在肉身中,我們是不可能有屬靈的經歷的。我們可以有讀經、禱告、聚會,但如果這些只是外表的宗教活動,我們不可能在其中經歷主。主耶穌對撒瑪利亞的婦人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約四23)只有在靈裏的敬拜,才是真敬拜。也只有在靈裏的經歷,才是真實的經歷。
屬靈經歷的實現
雖然屬靈經歷的範圍是在靈裏,但這並不是說屬靈經歷與現實生活是脫節,無相關的。其實我們說的屬靈經歷,就是在今世肉身中體驗主那豐盛的生命。
譬如說到在啟示中認識神,羅馬書一章20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這說明我們藉着看得見的受造之物,可以得啟示,認識看不見的神。
又如神所賜我們的人際關係,也可以認識聖經不同的真理。以弗所書告訴我們夫妻關係表明基督與教會的奧秘,父母子女說明神與人的關係,主僕之間的相處叫我們明白事奉的意義。這些都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可以有的屬靈看見。
再者,舊約中的智慧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更是詳盡的從人生不同的經歷展現人對神的認識。
在聽見聖靈的引導上,以賽亞書三十章21節:「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說出在人生道路上,聖靈凡事引導我們,叫我們行在神的正路中。
還有神同在帶來的恩惠,大衞在詩篇二十三篇7節說:「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着我……」正是他經歷神同在的祝福下而湧出的詩詞。創世記中的雅各,經過多年艱苦的生活,在臨終前對兒子約瑟說:「那牧養我一生的神…」。約瑟年少被兄弟出賣,成了奴隸,又被誣告,下在監裏,為酒政解夢卻被忘記,多年的苦難,若不是神的同在,他又如何能勝過這一切而不犯罪,最終坐在埃及宰相的高位上?他們都在人生經歷中因着神的同在,從而經歷神百般的恩惠。
屬靈經歷的障礙
屬靈經歷也有其障礙,最大的就是人的舊生命。因為主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三6)這肉身的生命,就是從亞當而來的舊生命。這舊生命在以下三方面的誘惑:
第一是從撒但來的試探,牠是那晝夜在神面前控告我們的,又是那誘惑人的,使我們遠離屬靈的經歷。
其次是世界的潮流,如果我們有愛世界的心,必定在其中失去許多屬靈的經歷。
最後就是肉體的情慾,為了己的享受和滿足,我們必定不能進入屬靈的經歷。
屬靈經歷拯救的路
要在屬靈的經歷上蒙拯救,主耶穌教導我們:「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魂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九23-24)「天天⋯⋯跟從主」就是在生活中經歷主,主耶穌說勝過的秘訣是背起十字架;十字架就是對付我們的舊生命。「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
十字架也勝過撒但的權勢,耶穌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十字架又勝過世界,保羅在加拉太書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十字架更是治死肉體的邪情私慾,「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