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你們基督徒說,人是神造的,那麼神為甚麼要做人?

問:你們基督徒說,人是神造的,那麼神為甚麼要做人?

答:不是我們基督徒說,乃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據,聖經說的。是聖經—這本神給人的話裏告訴我們,人是神所造的。而神為甚麼要做人?根據聖經所記,神造人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一、為著神自己的旨意(目的):
啟示錄四章11節說:「神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換言之,神創造萬物,包括人,是有祂的目的、計劃的。所以人活在地上不是徒然,茫然而活的,因為神在人身上是有祂的旨意的。

二、為著叫神得榮耀:
詩篇第八篇1節說:「神將祂的榮耀彰顯於天」;十九篇1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三章7節論到人,說:「他們是我的子民,我為了自己的榮耀造了他們」。換言之,神造萬物來顯明祂的榮耀;神造人也同樣,為叫神的榮耀從人得表彰。只可惜,羅馬書三章23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三、為著和神一同管理:
神所造的人,雖然比天使微小,但詩篇第八篇6節說:「神派人管理祂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人的腳下」。可見人是多麼的尊貴與有能力。

四、 為作神的朋友;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主耶穌)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見人在神心中的地位。可惜,人卻不曉得,竟誤會神,遠離神。以至人生落在虛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