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黃漢先〈得贖的日子近了— 信心中的持守 (三)〉

經文:來 11:17-19;加 4:23;羅 9:9;創 18:10,14,22:1-3,9-12

希伯來書給我們看見,信心之於我們乃極重要之事,因為「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11:6)。並且我們更當「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3:14),免得像昔日的以色列民一樣,因着不信從而不能進入安息。我們蒙恩不只因信稱義,神更要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且在主再來的時候,叫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像和祂榮耀的身體相似(羅5:1,8:29-30,腓4:20-21)。而在這等候得贖的日子,信心中的持守更是我們所必須學習的功課。感謝神,在希伯來書中也記下了許多信心的見證人作我們的榜樣。而在這些的見證人中,亞伯拉罕信心的生活更我們所當效法,因經上說,他是我們信心的祖宗。

  • 憑應許所生的兒子

亞伯拉罕的生平,從創世記裏所記,可簡略分為三段:一、12-14章;二、15-22章;三、23-25章。第一段裏特別讓我們看見,神在他身上所作的,乃叫他認識神是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他在信心功課上學習的是關乎地的問題。在接着的第二段裏,是他的信心對神所應許賜他兒子的問題,兒子當然與產業發生關係,所以他聽見神說:我必大大的賞賜你。他隨即就回應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承受我家業的是這大馬色人以利以謝」(15:1-3)。但神說:不!「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接着就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感謝神,經上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4-6)。神也與他立約,以約來確定給他的應許。但是,日子一天天的過去,他來到迦南地已經十年(16:3),也就是說他已八十五歲了,撒萊卻一直沒有給他生下兒子。所以,當撒萊建議把夏甲給他作妾,他想想也就接納了。果然,夏甲就給他生下了以實瑪利。但是從以實瑪利生下之後,十三年之久神卻沒有像先前一樣向他顯現,換言之,他與神的關係不像以往了。同時,他的家也沒有因得了這孩子而安息。當然神知道亞伯拉罕,而神也實在要成就祂所應許的,所以到了神的時候,神就再向他顯現。十七章說:「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神的話明顯是要讓亞伯蘭看見他的光景,並使他進一步的認識神。他怎麼能達到完全?不是他,乃是神,所以神說:我是全能的神。而接下去,神要他行割禮。甚麼是割禮?就是除去肉體的情慾(西2:11)。亞伯蘭憑着肉體生了以實瑪利,這不僅不是神所應許的,更帶給他痛苦。現在神說要在祂面前作完全人,而要達到完全,肉體就必須對付掉。割禮;十字架是神與人立約的記號,也是肉體被對付的記號。感謝主,聖靈藉保羅給我們看見,我們這因信在基督裏的,已受了不是人手所受的割禮,乃是基督使我們脫去肉體的情慾。但這客觀的真理,要成為屬靈的實際,卻不只在信心裏接受,還必須在信心中經歷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

所以接下去我們看見,亞伯拉罕來到人生的盡頭,九十九歲,撒拉也九十歲了。但是神卻來給他們一個新的起頭,神說:你的名字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撒拉也不要再叫撒萊,要叫撒拉,她也要作多國的母。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明年這時候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到了第二年,亞伯拉罕一百歲,神的應許成就了,撒拉果生下了以撒。

  • 獻上應許所得兒子

然而沒有想到,有一天,神卻對亞伯拉罕說:「你帶着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22:2)。聽見神這話,亞伯拉罕有甚麼反應?「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着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第三日,到了那山下,亞伯拉罕吩咐僕人在那裏等,就帶着以撒往山上去,並且在那裏築了壇、放上柴,就把以撒捆挷放在壇上,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還好,就在那時候,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然後,亞伯拉罕舉目觀看,見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

亞伯拉罕為甚麼能如此的把兒子獻上?自然這是亞伯拉罕對神的敬畏,因為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12)。這也是他對神的信心,他信神是那叫死人復活的神;他以為神能叫人從死裏復活,那一刻,他也實在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羅4:17,來11:19)。但希伯來書十一章17節卻說:「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明確說出這是他歡喜領受應許的表現,來表明他對神的信心的實際。甚麼是神的應許?在此自然是指着神給他以撒的事,因為加拉太書明顯說,以撒是憑應許生的。以撒故然是神的賞賜與作為,但是神對亞伯拉罕更是說:「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8:10,羅9:9)。神是說有就有的神,祂要叫撒拉生一個兒子有多難?所以這就給我們看見,神的應許是連於祂自己,神自己就在祂所賜與所作裏。因此希伯來書十一章17節說:「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就顯然為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與他對神的信心,他所抓住的乃是神的應許,而非神的賞賜,或神所作的。不錯,得着這以撒的確是神的賞賜,也是神在他和撒拉身上奇妙的作為,但是這更是神所應許給我的。因此,這既然是神的應許,並且這應許神更明確的以明年這時候祂必再來這話作保證,那麼現在神說把以撒獻上,神必定要對祂的應許負責。所以,亞伯拉罕就毫不懷疑的,甘心樂意在信心中把這從神應許而得的兒子以撒獻上。這才是亞伯拉罕的信心,也是他在神手中被帶進所達到的信心的頂峰。

所以,甚麼是信心?信心永遠是建立在神的應許上。如果我們的信心只建立在神的能力、作為,哪我們的信心很容易就因環境,因神所作的沒有達到我們所想望的而失落,而生出軟弱了。以色列民為甚麼對神存着不信的惡心?這正因着他們的信心是建立在神的作為上,他們觀看神的作為,但心卻迷糊,不曉得神的法則(來3:9-11)。今天,我們處在這末後的日子,我們知道主再來的日子近了,但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主的應許上,還是在主能力或祂的所作上?自然,我們的神,是作事的神,父作事子也作事,祂為着祂的旨意是一直在作事的。但我們卻不要忘記主一切所作乃是根據祂所定的旨意,祂的應許。因此,我們不要因着外在的人事物而迷糊,信心因此而搖動,我們必須把信心建立在主的應許上,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環境只該催促我們更切的仰望主來,世界所發生的事,理當只是提醒我們:「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因為這是主的應許。祂必照着所應許的,按着祂的時候來成就。正如他對亞伯拉罕所說的:「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但願我們也能抓住神的應許,作個像亞伯拉罕一樣的回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