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主日受浸聚會摘要〉

我是一名家庭主婦,有一個六歲的兒子。大概有六年時間,因為家人的相處以及管教兒子等問題,使我鬱鬱寡歡,常處於絕望當中,不能釋懷!2015年認識了一位姊妹,她邀請我參加慕道班,因而認識了創天造地的神,我相信祂能幫助我、醫治我!2016年11月,我在慕道班上決志信了耶穌,之後我固定參加聚會、讀聖經和祈禱。信主後,因為主的愛,我和兒子的關係改善了,彼此更親密和諧,我也找回自己存在的價值,內心充滿平安,更願意在主面前謙卑,承認過錯和改正!在未來的日子,求主帶領我、改變我,我願一生跟隨祂,作主所喜悅的女兒!

□ 陳劉艷萍姊妹

 

我自小就在基督徒家庭長大,在基督教學校讀書,決志過不少次,卻沒有一次是肯定的!直至在升中一的暑假時,參加了一個福音營,導師邀請我和朋友再認真地作一個決志禱告,那次我確定接受耶穌成為我的救主,也有永生的把握!我可以對父母說:我已成為基督徒了!信主前,特別在小時候,我經常說謊;信主後,對罪有不平安的感覺!我曾經因為某人某事對神有疑惑,也停止了參加主日的聚會。但很快地,神透過身邊的人提醒我,將我帶回祂面前,我開始在葵芳家參加主日學和聚會,並參與兒童暑期聖經班的服事,感謝神!本來打算中六畢業後,等我的朋友從外國回來後才考慮受浸,然而正如箴言所說:「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神有祂的計劃和時間,藉著過去的暑假,讓我在十八天的歷奇營經歷了兩件感恩的事,以至我立定了決心,要受浸歸入主的名下,願將榮耀歸給神!

□ 邱敏清姊妹

 

總結:羅6:3-4;詩34:8,46:1;約3:16;羅10:9-10

受浸聚會是怎麼一回事?受浸的人浸入水裡又起來,這有甚麼意思?聖經羅馬書六3-4告訴我們:「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原來人浸入水裡,是為表明他歸入基督的死與埋葬;從水裡起來,則表明他與基督一同復活。另有人以為受浸聚會就好像人的畢業禮,他們作基督徒畢業了,所以邀請朋友出席典禮。但剛好相反,這其實是開始,基督徒從水裡上來之後,更要好好追求,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還有,基督徒為何要受浸呢?因為他們嘗過主恩的滋味,他們要透過這個機會向人分享他們的得救見證(詩三十四8)。我們可從中知道他們是如何因信主耶穌得著生命的改變,認識主是美善。好像剛才姊妹提到,她如何在鬱鬱寡歡中看到了光明,也找到了出路。因著耶穌救贖和大愛,現在曉得表達自己,也能愛別人,叫家人因她信了耶穌帶來和諧與安寧。另一面,也可從他們的經歷中,認識神是又活又真的神。還有另一位姊妹,除了分享信主之後,生命的轉變,由從前對罪不太敏感,到後來有一次就是由於內裡的不安,她會為一件小事向人道歉,這是她從前不會作的;她也分享到如何在十八天的歷奇營中,透過禱告經歷神,神成為了她的避難所、力量和隨時的幫助(詩四十六1)。

這寶貴的恩典,不單是為基督徒,神更願意祂的恩典可以臨到眾人(約三16)。神愛世人,為人預備救恩。人為甚麼要拯救呢?「因為世人都犯了罪」。人以為罪只是程度上的問題,但神不論罪大罪小,神問的是人有沒有犯。聖經告訴我們,人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了(約壹一8)。對於罪的問題,人實在是束手無策。宗教也只能導人向善,卻無法救人脫離罪的轄制。這樣,我們在罪中怎樣才能罪得赦免、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今天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教主,而是救主。耶穌基督就是救主,祂在十字架上已成功救贖,今天我們只要以單純的心相信接受祂為救主,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馬書十9-10)。

□ 趙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