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信仰

  1. 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神是父、子、聖靈,同尊同榮,三而一的神。
  2. 耶穌是神的兒子,照父神的旨意,由聖靈藉童貞女馬利亞感孕所生,成了肉身,降世為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贖世人的罪。
  3. 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升到天上,被父神立為主為基督,將聖靈賜下來。
  4. 聖靈叫世人知罪悔改,使口裡認耶穌為主並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人得救,重生作神的兒女。聖靈住在信徒裡面,引導信徒明白真理。
  5. 聖經―新舊約六十六卷,都是神所默示的,是信仰及教會事奉敬拜的唯一依據和最高權威,也是信徒行事為人的準則。
  6. 教會是神的家,所有神的兒女都是神家裡的人。教會也是基督的身體,信徒互相聯絡作肢體,只持定基督作元首。教會在聖靈引導下傳揚福音、造就信徒、見證基督。
  7. 主耶穌基督應許必要從天再臨,提接信徒,審判活人死人,建立國度,直到永遠。


附錄
今天資訊的傳遞非常迅速,人們可以從不同的方法或平台去認識和接觸信仰。為了要回應現今時代的需要,我們要常作準備,存溫柔敬畏的心,透過文字及互聯網等渠道幫助人可以在短時間內,初步認識我們信仰的主要內容(彼前3:15)。況且,在這末後的日子、主已警告有好些假基督、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太24:24)。為此,我們需要以一些精簡的文字,扼要地介紹我們的信仰,幫助弟兄姊妹去分辨真偽,持守主從前一次已完整地交付聖徒的真道(猶1:3),並為眞理竭力爭辯。
回顧教會歷史,初世紀敎會開始時,新約聖經是以書信形式,分別在各地敎會傳閲(西4:16,帖後2:15,彼前1:1,彼後3:15-16,來13:22,約壹5:13)。那時,為了在真理上幫助信徒,保護他們免受異端的迷惑,敎會要從使徒的教訓中整理出一些最基本的信仰,建立起「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具體陳明基督徒信仰的重要原則。這些原則就像真理的尺度,用來衡量解經的正確性,故此有其時代價值和意義。初時,它的措辭並不是固定的,長短與內容次序往往也不盡相同。後來,這些準則發展成為「信經」(Creed),當中的內容和用詞就變得非常嚴謹,且固定下來(例如《使徒信經》)。不過,最要緊的還是我們必須照著神話語的本意,正確地解釋聖經(提後2:2,2:15),以分辨那些是正確的教義,那些是錯誤的道理。
初期教會信仰的準則,雖包含了許多基本和正確的內容,但始終未能包括聖經中全部重要的真理,因此不夠完全。後來因著教會傳統逐漸攙雜了許多異教的教訓與實行,信徒甚至失去讀聖經的自由。神就藉著馬丁路德在十六世紀開始改教運動,開展了全面的恢復工作。多世紀以來,不同時地的信徒,在聖靈的光照和神話語的啟示下,以聖經為依歸,逐步摒棄各樣不符合聖經的教訓和遺傳。
我們的信仰是整本聖經,並非依從甚麼信仰準則或信經。唯有透過認識整本聖經的六十六卷書,才能全面明白神的啓示,也就是我們信仰的完整內容。因此,我們一再強調唯獨聖經,才是我們信仰與實行的唯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