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人怎可能和神接觸?

問:人怎可能和神接觸?

答:是的,按常理神在天,人在地,人確實不可能和神接觸。所以人心裏知道有神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馬書1:19),但因為不曉得那一位是真神,所以胡亂的敬拜,就如聖經所記載的雅典人,他們凡事敬畏鬼神,所以按著他們所認為是神的,製做了許多偶像,還恐拜漏了,就給未識之神設壇而敬拜之(使徒行傳17:16-23)。事實,人要認識神,與神接觸,若神不向人顯明,人無法得之。但感謝神,聖經給我們看見,是神主動的向人顯明祂自己,祂不只把自己顯明在人心裏,叫人心中知道宇宙中有神,也藉著祂所創造之物,讓人可以曉得(羅馬書1:20)。同時,祂又把關乎祂的事,在聖經裏向人示明,且告知人接觸祂的路。再者,二千多年前,祂更成了肉身來到人間,這一位就是神而為人的耶穌基督,祂也就是神的兒子,神的愛子。祂來為讓人曉得,神是人可以接觸的,並且祂是願意人與祂交往的。唯因人犯罪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而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3:23,6:23) 與神隔絕,無法往來。但耶穌基督來,祂來作人與神交往的橋樑,因此祂能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6)。基督耶穌降世,更為拯救罪人,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祂來,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替人受罪的刑罰,祂被埋葬,但第三日復活了。如今,人只要肯承認自己的罪;「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就能靠著耶穌到神那裏,能與神接觸,往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