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3日:吳錦明〈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亞倫就默默不言。」(利九:23—十:3)

這短短幾節聖經很特別,一共三次提到火,兩次是從神來的火,一次是從人來的火,這裡告訴我們當如何事奉神,並且有極嚴肅的警告。

從神來的聖火

會幕(Tabernacle of meeting)就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要為神的子民帶來祝福,事奉神的人必須要先進到會幕,與神相會,在神的同在中,接受神的光照並潔淨,自己首先得著神生命的供應,然後才能去服事人,把神的祝福帶給別人,神的榮耀才會顯在神子民當中。

利未記6章12至13節告訴我們,壇上的火是利未人負責燃點並看守,他們要確保壇上的火日日夜夜都不熄滅,讓祭司可以按神的吩咐獻祭,但利未記9章24節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本來祭牲已經被燒在壇上,但這裡說,另有一特別的火,從神面前出來燒盡燔祭和脂油,這火表明神悅納以色列人一切按照神吩咐摩西所獻的祭,眾民看見從神而來的聖火,就歡呼俯伏在地。

我們都知道基督徒今天不用照舊約律法所規定的去獻牛獻羊,但使徒保羅卻在羅馬書12章告訴我們:「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主耶穌就是神的羔羊,已經一次永遠地成功了贖罪的事情,所以今天已不再需要牛羊祭牲,但神仍然藉保羅勸我們,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living sacrifice)。活祭跟舊約所獻的祭全然不同,舊約的祭牲都是被祭司宰了後才獻在壇上,所以那些祭都是死的。然而,神今天要我們獻上身體作活祭,意思就是我們仍然活在地上,仍然在我們的家庭和工作崗位裡為神而活,活出基督的生命。

瑪拉基書3章告訴我們:「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鹼。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瑪三:2-3)這裡說神好像煉金之人的火,要熬煉人像金銀一樣。現代露天開採的金礦中,通常一公噸(等於一千公斤)重的礦石只能提煉出幾克黃金,即是每一百萬個單位中,只有幾個單位是真真正正的黃金,其餘成份都是雜質,並沒有甚麼價值。

雖然我們已經信主耶穌得救了,也得著了主的生命,但活在我們裡面多年的肉體卻仍然佔據了我們,使我們裡面常常感受到有肉體和聖靈相爭的情況。因此當我們獻上身體,當作活祭,很多時候活出的仍舊是我們的肉體,因此我們一面獻上自己,一面也要受神的熬煉,除去我們裡面一切不是基督生命的成份,正如《詩歌》第194首詩人所說的一樣:第2節「但願聖火今在我心,就已發旺不休;燒掉所有卑情下品,並使高山鎔流」和第4節「我心要接鍛鍊的火,照亮我魂光耀;散佈生命在每角落,並使全人聖潔」。

出於人的凡火

我們回到利未記第十章,正當眾民看見神的聖火,歡呼俯伏在地的時候,「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利十:1)。關於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的原因,有許多不同的推測,但能提出相關聖經引證的只有兩個看法,第一個看法說他們二人可能喝醉酒,所以行了糊塗事,因為這事之後神對亞倫說:「你和你兒子進會幕的時候,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利十:9)。另一個看法認為利未記16章11至12節說:「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拿答和亞比戶因沒有使用壇上的火炭,所以他們二人所獻的被算為凡火。

但其實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拿答和亞比戶獻凡火是因為上述的緣故。利未記第十章只記載他們二人「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凡火」英文譯作strange fire ,「凡」這個形容詞(H2114)在舊約聖經共使用過 77次,用在人方面譯作「外人」、「外邦人」、「外女(常引申至淫婦)」,用在偶像方面譯作「別神」,用在祭祀上譯作「凡火」、「異樣的香」,有時譯為「生疏」、「遠處」等。這個詞就是「世俗」、「神以外」、「與神無份」之人事物的意思。

這裡神要我們特別注意,在神面前事奉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事奉神不能照人的意思,拿答和亞比戶二人獻凡火的舉動,神並沒有吩咐他們,乃是他們二人自作主張的。到底他們是為神大發熱心過了頭,還是因為驕傲自恃,想在當時突出自己,顯顯風頭,聖經沒有說明。換言之,神不想我們揣測他們個別的動機,但神認為最嚴重的就是在事奉神的事情上任意妄為。今天我們看到人很容易以事奉神之名,作了許多人自己想做的事,但其實是神從來沒有吩咐過他們的。

主耶穌肉身的兄弟猶大所說的話,在主快要回來的今天,對我們有特別提醒:「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記念我們主耶穌基督之使徒從前所說的話。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17-21)神要求屬祂的人應當怎樣活在祂面前,怎樣在世上行事為人,都詳細記在至聖的真道,就是聖經裡面。在末後紛亂的世代,讓我們更多回到聖經裡面,認識神的心意,明白神的吩咐,以神為主為王,而不是像士師時代那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

神審判的烈火

事奉神不按照神的吩咐,後果是極其嚴肅的,當時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拿答和亞比戶燒滅,這火也是從神而來的火,但卻是審判的烈火,拿答和亞比戶就死在神面前,他們再沒有機會在地上事奉神。神還藉摩西這樣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利十:3)在事奉神這件事情上,只有神才配得榮耀,事奉神的人不能有私心,竊取神的榮耀,事奉神的人只能照著神的吩咐去服事,讓眾民只看見神,只有神得榮耀。

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祭司,都要好好學習怎樣事奉神,到今天我們並沒有受到拿答和亞比戶那樣的審判,是因為神憐憫我們,仍然寬容忍耐我們,但使徒保羅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三:10-15)

今天神並沒有用火來審判我們,但當那日子,就是主再來的時候,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那時就要接受火的試驗,一切出於人和這個世界的,就是草木、禾稭,必定被燒毀淨盡,唯有出於基督生命和聖靈的,才是金、銀、寶石,經過火的試驗後依然存留無損。

總結

這裡不是說得救與否的問題,所有重生的信徒都是得救的,都有基督的生命,但是如果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沒有加增,到那日子雖然得救,卻像是從火裡抽出來的一根柴而已。希伯來書 12章裡的話是實在的,最後以這段聖經作彼此的激勵,「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8-29)